天津热镀锌管政策约束下是产量受限还是革新加快? 一方面,内蒙古和甘肃两省颁布的电价政策中规定,针对锌冶炼行业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能分别实施0.1元/千瓦时和0.3元千瓦时的加价标准。由于国内锌冶炼淘汰类产业产能较小,差别化电价政策对成本重心上移的支撑力度微弱,热镀锌管所造成的精炼锌生产边际减量十分有限。“双碳”工作细则落地后,高能耗产业如锌冶炼产业的低碳转型路径将更加明晰,但是同时也会重塑锌冶炼的成本曲线,在一定程度上施压于锌锭的供应。政策约束下是产量受限还是革新加快? 早在全国两会将“碳达峰、碳中和”进行着重“标记”之前,内蒙古、甘肃等地区就已经先行加快高能耗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布过差别化电价政策,国家层面也已经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对于锌冶炼企业,实际热镀锌管生产中提前排产收缩产量可行性较低,若选择购买配额,以湖北地区碳排放权额度配额30元/吨作为单价,结合前文计算得到的吨锌碳排放为5.4吨,购买配额后锌的冶炼成本增加约162元/吨,总冶炼加工成本抬升约3.77%,对生产的扰动幅度较小。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行业未涉及到锌冶炼,但是将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列为了淘汰类产业。 。 另一方面,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政策为例,与《铜:“碳达峰”灯塔会将供需格局引向何方?(中国篇)》报告中推演铜冶炼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的方法相同,企业碳排放额度配额在基准年基础上按0.9171的比例缩减,若预期实际排放量超出配额,企业可以选择提前将热镀锌管生产计划调降8.29%或在市场中购买配额。 |